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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劳动法苑 仲裁之声】第七十七期:劳务派遣用工中,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?

劳动法苑 转载 来源:蚌埠人社

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4-05-06 11:57 {{clickNum}}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执行国家劳动标准,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;

(二)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;

(三)支付加班费、绩效奖金,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;

(四)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;

(五)连续用工的,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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